天泉證道的問題與解決計劃
——方學漸對于龍溪學的批評與方以智的統合
作者:張昭煒(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討所研討員)
來源:《中國哲學史》2023年第4期
摘要:陽明后學方學漸以性善為宗,以著實為學,傾向于王心齋之學的“真實”與錢緒山之學的“有”,并批評龍溪學的超出與“無善”,糾正陽明學右派的玄虛之弊。龍溪學顯赫于天泉證道,方學漸追根溯源,辨析龍溪對于王陽明之教的誤解與偏離,表現在“良”的本義、有無的對峙、道體工夫的分歧、王陽明的開闔、證道的倉促等方面。方學漸之學由其子方年夜鎮與同鄉吳應賓推進,至其曾孫方以智集年夜成,在糾正龍溪學之弊的基礎上,道體論發揚“潛無于有”“躲虛于實”,工夫論主張“躲悟于學”,構成陽明學理論發展的又一個岑嶺。
關鍵詞:天泉證道;龍溪學;方學漸;方以智
天泉證道是陽明學發展的嚴重事務,代表了以“無”為宗的龍溪學突起。在確定這一進路時,王陽明試圖以“有”均衡之,警示這一進路能夠引發的風險,無奈戎馬倥傯,落星南贛。不出王陽明所料,隨著龍溪學的盛勢展開,其流弊亦隨之而起,侵蝕了實致知己之學,顧憲成、高攀龍等朱子學后勁群起而攻之,陽明學內部亦不乏人,桐城的方學漸(1540-1615)即是此中之一。“師長教師潛心學問,揭‘性善’以明宗,究‘知己’而歸實,掊擊一切虛幻之說”【1】,以此可將方學漸鑒定為陽明后學,門人私謚明善師長教師,可歸納綜合其學包養網旨。方學漸是桐城方氏之學的奠定者,其后之顯者有子方年夜鎮、孫方孔炤、曾孫方以智、玄孫方中通,回應龍溪之學亦成為方氏家學的配合問題意識。
一、方學漸綜評陽明學
1.王陽明的知己教
方學漸認同王陽明之學:表現在工夫上,即是步步歸實,實致知己;表現在道體上,即是力主性善之體。他編注《心學宗》、摘選王陽明論學語時,亦貫徹了這一思惟:
至善,心之本體,只是明明德,到至精至一處,然亦未嘗離卻事物。本注:所謂盡夫天理之極而無一毫人欲之私者得之。
至善者,性也。性原無一毫之惡,故曰至善。止之,是復其本但是已。
吾輩本日用功,只是要為善之心逼真。
立志者,長立此善念罷包養網心得了。
或問:“人皆有是心,心即理,何故有為善有為不善?”師長教師曰:“惡人之心掉其本體。”
至善者,心之本體,本體上才過當些子,即是惡。不是有一個善,又有一個惡來相對也。
心之本體,所謂天理也。
(師長教師見性之善,可謂清楚矣。不應后來有無善無惡之說,恐是門人好高而附會其說也。)【2】
上述所選的王陽明論學語錄皆為著實語,而無超出語;在方學漸看來,陽明學清楚易曉,以性善為宗,這是儒家的一貫主旨。方學漸認為“無善無惡”不是王陽明之言,而是門人附會,這里的門人重要指王龍溪,這相當于將“無善無惡”消除在陽明學體系之外。這樣的資料擇取方法及評述表現為“六經注我”,合適己意者擇取之,發揚之,分歧己意者避而不談,摒棄之。
在方學漸的思惟觀念中,善與惡、有與無、天理與人欲等相反的概念尖銳對立,沒有調和回旋的余地。方學漸借王陽明論學語,從兩個方面闡釋性善:第一,心之本體(心的本來之體)是善。善與惡相對待:無惡即是善,至善不留纖毫之惡。心的本來之體是善,後天這般;后天“才過當些子”,即是惡,通過復其本然,可回到原初狀態。第二,善與惡相對便是理與欲相對。往盡人欲之私,即是盡天理,回復心之本體。以上兩個方面均側重實有:善是實善,以達至善;理是實理,甚至天理。以此對接知己學,方學漸引錄王陽明論學語“性無不善,故知無不良”,評曰:“陽明論知己根于性善,學者不此之求,浮慕無善無惡之為高,而衍為虛寂之說。蓋徒有見于不學不慮,而無見于愛親敬長,漓圣賢之旨矣。”【3】方學漸認為王陽明能夠周全繼承孟子之論,兼顧“不學而知”的知己、“不慮而能”的良能與愛親之仁、敬長之義,不學不慮可視為超出之學,而學慮與仁義為著實之學,王陽明兼取兩者,超出與著實并重。方學漸認為陽明后學斷章取義,專取向上的知己良能,舍棄著實的愛親敬長,從而脫離了儒學仁義的基礎范疇,由不學不慮墮落為玄虛,這顯然暗射龍溪學。王陽明以“性無不善”駕馭“知無不良”,以性善之實為預設,道體“根于性善”,這是王陽明的最基礎教法。即道體便是工夫,由性善而衍生工夫,即是實致知己,從愛親敬長之實際處下手,以實抵虛,從而明確“不學不慮”僅是偶發之論,缺乏以撼動正學。方學漸處理對待概念的方法是執一端而廢另一端,表現為實有層次的道體論與著實的工夫論。方學漸漠視甚至拒斥無善無惡之學,這重要針對龍溪學,不知執兩用中,對此的糾正有待方氏后學來實現。
2.分化“二王”之學
王陽明門下的“二王”(王心齋與王龍溪)側重知己的風行與超出,可視為陽明學的右派,“王龍溪和王心齋是王學右派的兩年夜領袖。”【4】與之相對的謹守王陽明之教者為左派。隨著陽明學展開,擺佈兩派的發展亦趨復雜,既有向右或向左的極端發展,也有兩者融會。以此佈景來審視方學漸的知己學:他重視知己的著實與實致工夫,趨于守舊,可歸進陽明學的左派;他的右派傾向表現為認齊心齋之學,可是,他反對右派的龍溪之學。反應到他的著作里,《心學宗》的包養心學譜系擇心齋而棄龍溪。綜合來看,方學漸的知己學體現出陽明學擺佈兩派的融會,在兩派的張力中有協力(融會擺佈兩派),協力中亦有張力(分化右派的心齋與龍溪)。
起首來看方學漸統攝兩派的協力。他試圖通過《心學宗》來彰顯王心齋之學的左派特點,即知己學的逼真篤實:“知己原自無不真實,而真實未必合知己之妙也。(知己純任天理,世有真實而不盡合于天理者,其真實所發,只成利慾熏心,而非包養網心得天命人心之本然矣。若夫誠則明,明則誠,知己即真實,真實即知己。)”【5】據心齋論述知己與真實的關系:“知己原自無不真實”,由此,知己的表現、感化與效驗要年夜于真實;反之則否則,“而真實未必合知己之妙也”,真實不克不及代表知己。心齋更重視知己風行的沖力與知己之妙,這是右派的特點,知己的真實與否不是心齋關心的焦點問題。方學漸要在心學譜系建構中扭轉右派的風行之妙:他當然認可“知己原自無不真實” ;而將按語的重心放在詮釋“而真實未必合知己之妙也”。方學漸引進“天理”,知己的風行表現為“純任天理”,以天理為約束,從而遏制了知己向妙的發展之能夠,同時,天理的確定品德性指向也堵逝世了泰州學派知己風行之妙向湯顯祖、李贄任情標的目的的發展。更進一個步驟,方學漸將“真實”限制為“盡合天理”,違反這一限制者,則不是“真實”,由此收窄了“真實”的涵蓋范圍,強化了“真實”與“天理”的同等,以此可以梗塞泰州學派羅汝芳主張的活潑潑的赤子之心。以前兩步為基礎,可以說“知己即真實,真實即知己”,“真實”與“知己”彼此定義,從而將知己歸實。綜上可知,我們凡是將羅汝芳、湯顯祖、李贄作為心齋后學,他們推進知己風行之妙,屬于右派的激進者,而方學漸趨于守舊,屬于右派的守舊者,甚至比陽明學左派更為守舊。不僅這般,方學漸還有從陽明學退回到朱子學的傾向,他認同明代奉持朱子學的胡敬齋:“近日學者便要尋味道、尋快樂,此是未學行、先學走,若何不猖獗顛倒?只當教他窮理力行,見理明,力行熟,自有味道,自能快樂。(味道快樂,效驗也;窮理力行,功夫也。有功夫,自有用驗。”)【6】方學漸借用胡敬齋的論學語來間接表達其思惟,從情勢來看,敬齋與心齋之學構成鮮明的對比:胡敬齋反對“尋味道、尋快樂”,而王心齋重視知己之妙與活潑潑的樂。泰州學派有“樂是學”與“學是樂”的彼此表達,總體表現為即道體便是工夫,道體風行為先。方學漸認為樂是效驗,是工夫之所至,以工夫統攝味道快樂,以謹行統攝活潑,“力行”工夫是焦點。之所以這般,或許是方學漸看到王心齋后學陷溺味道而廢工夫的流弊,試圖予以糾偏,從而批評性繼承心齋之學。
同為右派的心齋與龍溪之學亦有明顯差異:心齋重視知己的風行與靈動,這可以歸進“知己之妙”,尚缺乏以稱之為超出之虛無;龍溪從超出之“無”發展知己,“無”與“虛”相應,與“實”相反。由此,能否能夠超出到虛無,可作為心齋與龍溪之學判教的標準。方學漸以“真實”定義知己,可以合心齋的知己風行靈動之妙,但分歧龍溪的虛無超出之旨;換言之,方學漸的“真實”知己可視為對龍溪超出虛無的否認。以《中庸》“誠則明矣,明則誠矣”來詮釋“真實”,強調知己作為誠體的實性與明性;“至誠無息”,實性亦可在實在處超出,這與龍溪由“虛無”實現超出的路徑分歧,在這一點上,相當于方以智以實學抵抗虛學,“踐履實地用功,是幾多次序遞次、幾多積累在,正與空虛頓悟之說相反。”【7】“空虛頓悟”直指龍溪學,這恰是力主實學的方學漸所極力批評的,這也影響到方以智:“實行則真,虛名容偽”。【8】別的,我們還應留意方學漸融會虛實的進路:“躲虛于實,潛無于有。”“二氏舍實而求虛,離有而索無,其心增一虛無之障已,不成謂之真虛無矣。”【9】這一進路能夠包涵龍溪學的虛與無,但尚處于萌芽階段,有待其后學發展。方學漸將單純尋求虛無視為二氏之學,這是假虛無,亦是暗射龍溪學。
龍溪學以“無善”為主要特征,方學漸對此予以批評:“新建所以承先圣者,在知己之教,吾私而淑之。至于無善無惡,反而求之,不得于心,敢自欺乎?”【10】方學漸私淑陽明,如前所論,他私淑的是主張性善的王陽明。方學漸不克不及懂得與接收王陽明與王龍溪的“無善無惡”,之所以這般,是因為不得于心,不敢自欺,這種不自欺的品德深入影響到方氏家學,甚至方以智亦主“毋自欺”。從學界現狀來看:“近者學者好談心體,略于躬行,聽之妙進玄虛,察之滿腔利欲,則又以佛緒而飭伯術也。”【11】“近者學者”指向龍溪及其后學,脫略著實的躬行工夫,急于向“無”超出,將“無善無惡”演變為玄虛,相當于接近釋教的空無;缺少實致的工夫,從而導致知己不純,為私欲所侵蝕,類似于霸術。這將龍溪學消除在陽明學、宋明心學傳統之外,甚至拒斥在儒門之外,與釋教與霸術同等,這不僅有傷于王龍溪,亦有傷于王陽明。
3.傾向于錢緒山之學
前往天泉證道來看,與王龍溪之“無”相對者,即是錢緒山(德洪)之學之“有”。方學漸摒斥“無”,反對王龍溪之學,與此相應,他的立場傾向于錢緒山之學,哲學思惟表現為崇有,以“有”排“無”:
冠“無善”于“善”之上者,兔角也;系“無善”于“善”之下者,蛇足也。(通曰:人道之善,渾然一善罷了,不成云‘無’,并不成分高低。)【12】
方學漸從高低兩個發展標的目的否認“無”:“無”既不在善之上,于“善”之上冠以“無善”,不單不克不及超出善,反而猶如兔角,是虛幻的存在,由此否認了善向上超出的進路;“無”亦不在善之下,于善之下綴加“無善”,仿佛畫蛇添足,反而有傷于善的清楚性,善之下無須再有一物,由此亦否認了善向下回落的進路。既然高低均欠亨,則“無”只能歸于善之實有。方學漸不給王龍溪的“無善”留任何前途,層層封堵,渾然一善,以應萬變,方中通之注亦凸起了方學漸一貫的性善論。
宋明理學中“無”的另一進路是道南指訣,在《中庸》的未發與已發語境下展開:
人皆曰:“未發之前無惡可指,亦無善可名。”不知未發之前光光潔潔,便是善之本質,何須添一無字?(通曰:有善可名,乃善之一端;無善可名,乃善之全體。全體是善,不成謂之無矣。)【13】
針對試圖從未發的角度為“無善”尋個安頓處的進路,方學漸予以否認。方學漸認為未發相當于“善之本質”,由此消解了道南指訣將未發奧秘化的傾向,且以“本質之善”充實之,將善清楚化,由此亦否認了以“無”詮釋善的進路,不用再于“本質之善”上著一“無”字。方學漸所主本體惟有善,可防止無善、無惡的干擾,從而使得本體干干凈凈、逼真了了,方中通引申至全體之善,這是道體的最基礎指向,以此全體之善可以籠括“無善”,亦相當于否認了龍溪的“無善”。方中通以善之“全體”詮釋方學漸所言的善之“本質”,是方氏家學的天然發展。雖然方學漸與方中通的思惟略異,但否認龍溪“無善”的立場分歧,顯示出方學漸、方年夜鎮、方孔炤、方以智、方中通四代家學回應龍溪學的分歧性。
二、方學漸評議天泉證道
方學漸回應龍溪學,還表現在借助王陽明的遺言遺教,駁斥《天泉證道記》,力圖堵逝世陽明學向“無”發展的標的目的,回歸善的實在之“有”,也可以說以“有”駁“無”,包含五個方面,分述如下:
第一,追根溯源,考索辭意,詮釋王陽明“知己”的品德性之善。
《天泉證道記》,王龍溪所受新建師長教師之主旨,欲以一海內之道脈者也。新建之學以知己為宗。良之為言善也,如良士、良農、良工、良賈,必由士、農、工、賈之善而得名;又如良馬、良材、良田、良玉之類,莫不因其善而稱之。新建所謂“良”者,從經文“至善”變化而來也。人之知有良、有不良,全國國家之感應,身心意物之存發,莫不有良、有不良。曰致知己,則必格良物,誠良意,正良知,修良身,齊良家,治良國,平良全國,年夜都往不良以還之于良,充其良以達于所不良。是“知己”一言開明德、親平易近、止至善之橐鑰,以繼往圣之主旨,誠有然矣。【14】
“知己”之“良”有兩種代表性詮釋標的目的:其一,良表現“很”“很是”之意,并沒有特定的品德指向,如趙岐注:“不學而能,性所自能。良,甚也。是仁之所能甚也。知亦猶是能也。”【15包養網】良之“甚”并無品德指向:“良能”是“仁之所能甚也”,從而賦予良能明確的品德指向;同理,知己亦是“仁之所知甚也”,知己亦有明確的品德指向。以此標的目的解釋“良士、良農、良工、良賈”:很多用于評判人,相當于擅長精專,如《莊子·養生主》所言的“名廚” ;“良馬、良材、良田、良玉”,很多用于評判物,相當于材質優秀。其二,良表現品德之善。朱熹注:“良者,本然之善也。”【16】良的品德指向明確,且與《孟子·盡心上》知愛親敬長的仁義相呼應。趙岐詮釋的“知己”品德義從“知”而起,以仁駕馭之;朱熹詮釋的“知己”品德義從“良”而起,良之善賦予知。兩者的分歧處是“知己”最終表現為品德性的指向。在這兩種代表性詮釋之間,方學漸的選擇傾向于融會,他既有朱熹將“良”詮釋為善的表述,在舉例中卻依照趙岐的解讀。方學漸認同王陽明的注釋:將《孟子》的“知己”之“良”對接《年夜學》的“至善”。這須留意朱王的差異:朱熹是從“本然”來講,側重原點,本來這般;王陽明是從終點來講,至善是終極目標。要實現終極目標,還需求工夫,即將《孟子》的“知己”同等于《年夜學》“致知”之“知”,通過致知己,達到至善。
趙岐、朱熹、王陽明都認同儒學的性善論,方學漸承接諸學,堅持知己之善的後天本有;與此相對,“人之知有良、有不良”,“良”是善,“不良”是惡,相當于人之知有善有惡。由于《年夜學》八條目標一貫性,知的善惡二元對立形式將直接導致全國、國、家、身、心、意、物的二元對立,如善心與惡心、好心與惡意、善身與惡身等。即道體便是工夫,道體論的二元對立直接影響工夫論:善惡對立,善增一分,則惡減一分;當善增到極處時,惡隨之消隱殆盡。工夫論表現為兩個標的目的:“往不良以還之于良”可表述為“往惡以還善”,工夫的著力點在惡,惡往,善自復;“充其良以達于所不良”可表述為“重善以覆惡”,工夫的著力點在善,善充,惡自消。這兩個標的目的均以實現善的增長為中間,也就是工夫論服務于道體論的知己之善。這兩個標的目的的工夫論可以交相為用,彼此助發。
引申方學漸之意,以《年夜學》三綱領統攝八條目,以明德統攝致知,則知為明德之知己;以致善統攝致知,至是境界,致是工夫,即致而至,由致知己而止于至善;以親平易近統攝致知,平易近為良平易近,也就是品德之善之平易近,配合構建出倫理之善的社會配合體。反之亦然,由八條目亦可反統三綱領,乃至知統攝之,則知己即是開啟三綱領之橐鑰,三綱領與八條目標中間均轉移到致知(致知己),落腳在陽明學。
第二,將善的“有”與“無”作為對待概念,兩者互斥,從而鏟除善之“無”的基礎。
至善無惡之說,余不克不及不逆于心,嘗作《善論》以辨之,而未悉之疑猶有不容已于言者。“無善無惡心之體,有善有惡意之動,知善知惡是知己,為善往惡是格物”,此新建之教也。“心是無善無惡之心,意便是無善無惡之意,知便是無善無惡之知,物便是無善無惡之物”,此龍溪之悟也。愚則曰:心體,一善罷了矣,善即無惡,無惡即善,豈有無惡而又無善者乎?若曰惡固本無,善亦非有,則六合所為顯仁、躲用、富有、日新者竟何物乎?天命善,人心亦善。【17】
方學漸將二元論貫徹到“有”與“無”,“善即無惡,無惡即善”,推而廣之:善之有不容惡之有,故善排擠惡;惡之有不容善之有,故惡排擠善。從“有”的角度來看:善與惡對立,兩者只能擇其一,方學漸顯然擇取善,摒棄惡,這是通俗的常見。從“無”的角度來看:無惡便是善,無善便是惡,方學漸顯然擇取無惡,摒棄無善,這亦是常見。在常見中,善與惡不克不及并存,換言之,無善與無惡亦不克不及并存,“豈有無惡而又無善者乎?”由于方學漸以心體為“一善罷了矣”,他否認惡,也就能否定無善。這種非此即彼的機械式懂得僅適用于經驗層,也就是后天之學。對此,顧憲成似有微辭:“而天泉證道,又獨標‘無善無惡’為第一諦焉,予竊惟‘良’即‘善’也,善所本有,還其本有;惡所本無,還其本無,是曰天然。夷善為惡,絀有為無,難免費設定矣。”【18】顧憲成對“良”的解釋傾向于朱熹的“本然之善”,本然的狀態是有善無惡,是以,致知己的工夫表現為還其善之本有,還其惡之本無。在此還原的致知己過程中,并不需求決心往強化善惡的針鋒相對。總體來看,顧憲成傾向于調包養和方學漸與王龍溪之論的沖突,表現為溫和的有無論。
王陽明與王龍溪的“無善無惡”超出經驗層,以此打開超驗的後天之學,在這一點上,方學漸未能跟進,故而他亦不克不及有針對性地批評陽明與龍溪之論。王陽明之所教與王龍溪之所悟亦有差別:王陽明以“無善無惡”定義“心之體”,試圖為心尋找超出的本體,這個本體不在經驗層之“有”,而是超出經驗層的本體之“無”。是以,王陽明所言的“無”并不能否定義,亦不是與“有”對立的概念,而是指向確定義上的超驗本體。王陽明的“心之體”之“無”與經驗層的“心”是有了了界線,王龍溪承此亦言“心是無善無惡之心”,在將超出之“無”賦予經驗之“心”時,將導致本體層與經驗層的差異:“心之體”可以言“無”,本體層不克不及用經驗的善惡標準來評判,故而“無善無惡心之體” ;“心”不克不及言“無”,心是“有”,經驗層有善有惡,當王龍溪言“心是無善無惡之心”時,會導致兩種指向:其一,心是心之體,“心體是無善無惡之心體”,這等于王陽明之言;其二,心就是經驗層的心,“心是無善,亦無惡”將導致經驗層的牴觸,若要強行統合,要么詭辯,要么雙重否認,這都是方學漸所極力反對的。假如通過“一無一切”的徹底之“無”來溝通“無善”與“無惡”,這又面臨蹈空的風險,與儒學倡導的著實之學背道而馳,不克不及“顯諸仁,躲諸用”,不合適儒學倡導的“富有之謂年夜業,日新之謂大德”。
在王陽明所言的四句教中,心體是本體,意是心的指向,知是品德判斷,物是品德之實際,經驗層的心意知物各有所用,如君臣佐使,各司其職。王龍溪從“無”的角度超出心意知物,而方學漸不克不及懂得王龍溪的真正意圖之地點。王龍溪的“無”還努力于知己學的密教:通過無心,獲得躲密,展現心在本體層的“富有” ;通過無意,超出意指向的單向性,達到應圓,實現用的安閒;通過無知,發掘知的“躲用”之寂體;通過無物,不拘于物,達到超出的安閒,可顯仁,可躲用。方包養學漸顯然亦不克不及懂得密教之無。從工夫論來看,王龍溪後天正心,以後天化后天,通過工夫實現;而方學漸認為“天命善,人心亦善”,雖然有後天正心的傾向,但由于不解後天及密教,只能從邏輯上聯系天命與人心之善,并無工夫之感化。由此可以看出方學漸不克不及掌握龍溪的心意知物之“無”,是以,其對于龍溪學的批評亦無力。既能充足接收龍溪學之“無”的超出,有能保證經驗層的品德之善之實有,這有待極有創包養造性的思惟家——方學漸的曾孫方以智來實現,這將鄙人文論述。
第三,主知己之“有”者,即本體便是工夫,即工夫便是境界,道體、工夫、境界分歧;而主知己之“無”者,道體與工夫紛歧致。
從善上立基礎,則以此善善其身意知物,亦以此善善其全國國家,是謂一了百當,易簡直捷。木體善,功夫亦善,是謂本體即功夫。上根一而能,中根以下百千而能,皆止于至善,此圣學也。若曰無善無惡,從無處立基礎,既無矣,有何基礎乎?身意知物皆隳于無,全國國家皆滅于無,一了百廢,安得一當?敝精神而無實用,安得易簡?以有善之學求無善之體,功夫分歧本體,上根下根無一可者矣,包養網 花園曾是為圣學乎?
且新建既洞見知己,則必洞見良知;洞見良知,則必洞見心體之本善,而猶為是言,何也?又曰:“四無之說為上根立教,四有之說為中根以下立教。”夫道一也,有則俱有,無則俱無,資有利鈍,特難易之間耳,判然分有無而二之,年夜匠安得兩規矩乎?我知新建不爾也,意者有為哉其言之。【19】
從道體、工夫、境界解釋,存在“有”與“無”兩個標的目的。從善上立基礎,承認知己之“有”,工夫的起點、過程與終點分歧,道體為善,工夫為善其身、意、知、物、國家、全國,從而達到“一了百當”的至善境界,道體、工夫、境界分歧,道體易識,工夫直捷,境界清楚。但是,當轉向知己之“無”時,從“無”立基礎,則基礎不牢,甚至基礎不存在;工夫亦無著力點,身、意、知、物、國家、全國皆無,隳壞了實際的致知己工夫,導致境界“一了百廢”,相當于道體、工夫、境界皆遭破壞。王龍溪崇尚“無”,方學漸持守“有”,方學漸由此駁斥龍溪學。在兩個標的目的之間,能否存在穿插的能夠呢?如以無善無惡為道體,以為善往惡為工夫,“以有善之學求無善之體”。方學漸否認了這種能夠,道體、工夫、境界三者應分歧,穿插會導致“功夫分歧本體”。
王龍溪以利根標榜,“無”的標的目的能否僅適用于利根,而不適用于鈍根呢?方學漸亦予以否認。“道一也”,道是一個道,無論是利根還是鈍根,均是此道。利鈍的差異只反應在個體,表現為悟道過程的遲速。“有”與“無”對峙,兩者只能存其一,“有則俱有,無則俱無”,王陽明的教法亦是一教——主“有”,從而消除了龍溪學之“無”。方學漸繼承并闡發王陽明的“有”之一教,道體、工夫、境界,三者一有俱有。
第四,從修辭(詞)來看,王陽明在天泉證道時開闔兼具,側重于“闔” ;王龍溪的問題在于開而不闔。
凡修詞者,先開后闔,正意歸重闔處。嘗讀《傳習錄》,所載與此記微有異同,闔處煞有深意。其言曰:“人有習心,不教在知己上實用為善往惡功夫,只往懸幻想個本體,一切事為俱不著實,不過養成一虛寂。此個病痛不是小小,不成不早說破。”夫指授主旨,即防虛寂不著實之弊,何慮之遠而戒之深乎!
年夜都知者過之,愚者不及,上根之病病在虛寂,中根之病病在塵俗。新建不防塵俗,而防虛寂,是其意非為下根而發,乃為上根而發也。或見龍溪才高,難以尋常傾動,又欲片時收攝之,特為獎勸誘掖之權,改日從容更作畢竟法,而時不暇及,未可知也。否則,新建從萬逝世平生中體認出知己,安肯操戈自伐?嘗自悔枉費三十年之力,誤用于禪,安肯以之誤后學乎?自天泉之記出,后之學者喜談虛寂,不務躬修,其弊不成勝言。雖有新建“早說破”之語在,而莫之能救,不克不及不為斯道長慨氣也!【20】
鑒于“有”是王陽明的常用教法,是以,在天泉證道中,知己學的“開”重要表現在王龍溪提出“無”,從而開出“有”與“無”兩個進路。可是,王陽明之意并非在“開”以及開之后的決裂,而是將重心放在“闔” ;換言之,王陽明無意于兩個標的目的的張力,而是側重兩個標的目的的協力。由于錢緒山所主為王陽明的常教,是以,王陽明將證道的重點轉移到防范王龍溪的進路能夠導致的風險。王陽明防范的手腕是“以實補虛”“以有補無”,總體上加強陽明學派內部的協力。在天泉證道后,陽明學的實際發展亦驗證了王陽明預言的精準:“自天泉之記出,后之學者喜談虛寂,不務躬修,其弊不成勝言。”
陽明學的開闔包括三個階段:闔—開—再闔。天泉證道前,知己學是“闔” ;天泉證道,王龍溪提出“無”的進路,錢緒山堅守“有”的傳統,可視為“開”。“開”雖然來源于陽明學內部的張力,但會扯破知己的一元,導致知己教一分為二;同時,亦使得知己教展開得加倍飽滿,豐富了知己的內容。面對這種能夠的分化,作為知己學的創說立教者,王陽明警覺到此中潛在的分化風險,故而試圖“再闔”,使得兩種標的目的相資為用,增強學派的協力。綜上,王陽明主“闔”與“再闔”,王龍溪主“開”,應以王陽明之學為正,警戒龍溪學“開”的風險。方學漸以繼承王陽明之學為己任,重視王陽明倡導的“闔”與“再闔”,反對“開”,以防范龍溪學之弊,這與王陽明的意圖分歧,方學漸與王陽明的良苦專心雷同。
第五,從年譜行實考證龍溪學沒有獲得王陽明的再次印證,由此質疑龍溪學的正統性與符合法規性。
愚又按:新建年譜,天泉之會在嘉靖丁亥八月八日之夜分,其時將征思、田戒行,應酬紛紛,神色殊倦,而九日之晨即命駕進粵,戊子之冬遂卒于南安。是龍溪自天泉后,不得再逢新建,重訂主旨矣。愚于是益信新建非畢竟語也。
方龍溪之夜問也,新建雖賞其悟,而警惕諄諄,若預為后日地者,曰:“汝中只好默默自修,不成輕以接人。”道一也,不成接人,豈可自修?蓋欲其自悟得之。又曰:“上根之人,世亦難遇,此顏子、明道所不敢承。”當又欲其取資于德洪,隱然諷汝中勿自居于上根,而從事中根之功夫,久久自知無善無惡之為權法,改日又相訂正未晚,豈知一往不反,遂為千載不結之案。而龍溪轍以世所難遇者自認,儼然立于顏子、明道之上,不少遜避,取未竟之語為誦法之宗,不思臨岐“說破”者之謂何,且曰:“苦口拈出虛寂話頭,以救學者之弊,非欲求異于師門。”嗟乎!此固新建之所深憂也。【21】
前四點是從思惟的角度反駁龍溪學,而第五點是從行實考證的角度為龍溪學的正統性與符合法規性“釜底抽薪”。龍溪的“四無”說僅是獨悟自得之學,沒有獲得王陽明的完整確定,來由有三:其一,天泉證道時,王陽明沒有精神往深度思慮學術事宜。“天泉之會在嘉靖丁亥八月八日之夜分”,“而包養行情九日之晨即命駕進粵”,轉化成現代時間計算方式:年夜約從早晨六包養點到越日清晨六點,除往正常睡眠,王陽明“應酬紛紛”,並且“神色殊倦”。這般倉促、倦怠的狀態,王陽明在天泉證道討論問題的深入性與周全性都遭到嚴重影響。其二,在天泉證道中,王陽明對于龍溪的態度是正負參半,“雖賞其悟,而警惕諄諄”。但是,后人懂得天泉證道時王龍溪的表現,重點幾乎所有的集中到“賞其悟”,而輕視王陽明的“警惕諄諄”。從道體論而言,王陽明認為“無善無惡之為權法”,并非定論;從工夫論而言,王陽明盼望王龍溪“默默自修”,修悟均衡。王陽明確定錢緒山之學,盼望錢王兩君相資為用,不成偏執一說。其三,在天泉證道后,王包養網龍溪周全發展了“無”的道體與“悟”的工夫,但很是惋惜,這種超出的知己學進路并未獲得王陽明的再次訂正;天泉證道之后的龍溪學不是王陽明訂正的教法,缺少正統性與符合法規性。
為從最基礎上回應龍溪,須歸本返源,還原天泉證道時王龍溪提出“包養網無善”的語境:
昔天泉之會,汝中重無善,德洪重為善,新建雖兩可之,而旋即警之,粗略以“人有習心,不實用為善往惡之功,而幻想本體,養成虛寂,其病非小,不成不早說破”。夫既示以主旨矣,又何待于說破?既有待于說破,則始之所言猶是未說破之旨。然則新建雖亟許汝中,其意則生怕無善無惡之終于誤人,而說破以救之,此覺世之本意也。【22】
在天泉證道時,王陽明確定錢緒山“為善”與王龍溪“無善”兩種知己學詮釋路徑。從實際影響及后學發展來看,王龍溪在天泉證道脫穎而出,無善的主旨深入影響了陽明學的發展;與之相應的錢緒山之學平庸著實,未獲得足夠重視與充足展開。方學漸顯然是站在錢緒山的立場上回應龍溪學,他認為王陽明在天泉證道時并未完整認可龍溪之學,而是有所保存,其重心在于“而旋即警之”,即王陽明預覺得龍溪學能夠導致的問題,說破其病以救之。方學漸沿著王陽明的警示語批評龍溪學,指出虛寂所導致的脫略實學,此說又見《心學宗》:“人有習心,不教他在知己實用為善往惡功夫,只往懸幻想個本體,一切事為,俱不著實,不過養成一個虛寂。此個病痛不是小小,不成不早說破。”方學漸評述:“此師長教師著實之教也,知此則知無善無惡非著實之教也。后人舍其著實者,尚其不著實者,倡虛寂之說病痛,豈其小哉?此師長教師之憂也。”【23】當龍溪學發展碰到問題后,回視王陽明在天泉證道的警示語,才幹認識到王陽明先見的憂慮以及警示的主要性,可以說方學漸之學遙接王陽明之教,且能防止龍溪學之病痛。可是,王龍溪的《天泉證道紀》亦兼顧到王陽明的警示:“但吾人凡心未了,雖已得悟,無妨隨時用漸修功夫。”【24】王龍溪亦有兼取錢緒山之學的進路,確定“漸修”以及悟后之修,以此沖抵無善能夠導致的“不著實”“虛寂”之弊。就此而言,方學漸對于龍溪學的批評并不恰當,甚至有“畫蛇添足”之嫌,這在必定水平上又顯示出王龍溪與方學漸之學的分歧性,兩者均能接收王陽明的警示以及確定錢緒山之學的進路。
三、方以智統合龍溪學
方學漸的影響重要在桐城,其后學的杰出代表無方年夜鎮與吳應賓:方年夜鎮固守方學漸之學,主知己之“有”,進進到以鄒元標、馮從吾主盟的北京首善書院,從而將方氏之學由處所帶到了全國學術的中間;吳應賓彷徨于儒釋之間,重視知己之“無”,“吳太史應賓為學士領袖,晚乃與師長教師印可,闡繹‘性善’各數千言。”【25】方年夜鎮與吳應賓長期辯論“有”與“無”,包養可視為方學漸之學的雙向展開,也可視為天泉證道在桐城的延續。方吳聯姻后,兩家之學均傳給方以智。以上總體呈現為合(方學漸)——分(方年夜鎮與吳應賓)——合(方以智)的形態。
經過陽明學盛勢展開、龍溪學超出之泛濫,晚明儒學“脫實向虛”之弊漸滋,構成了反對龍溪學的陣營:“朱子憂高超之亂真,高、顧、鄒、馮極愿分之,《宗一圣論》再三申之,蓋為此也。”26高、顧、鄒、馮分別指高攀龍、顧憲成、鄒元標、馮從吾,四人都有尊奉朱子學、批評龍溪學的傾向,以實補虛。晚明講學以東林、江右、關中為盛:顧憲成與高攀龍為東林主盟,是方學漸反對龍溪學的同志;江右講學領袖鄒元標親身體證龍溪學,對于龍溪學的批評較為溫和;關中講學領袖馮從吾師承許孚遠,許孚遠與龍溪后學周汝登繼續天泉證道的有無之辯,表現為《九諦》與《九解》,馮從吾繼承師說,亦是反對龍溪學。方包養網年夜鎮與鄒元標、馮從吾論學;方以智暮年駐錫江右,由此充足接收這些思惟資源,集成創新。
吳應賓作《宗一圣論》,“再三申之”,深度回應龍溪學。與方學漸及高、顧、鄒、馮的進路分歧,吳應賓并不是直接抵抗龍溪學,而是在接收龍溪學超出精力的基礎上,前往著實,這成為方以智回應龍溪學的重要指導思惟:“無我而備物,躲悟于學,學而不厭,此圣人之無我也。”“而本日之荒亡莽蕩,高標斗勝,當以此破之。”【27】“荒亡莽蕩,高標斗勝”均是超出的龍溪學之弊,要廢除此弊,須“躲悟于學”(將龍溪學的超出之“悟”隱躲于著實之“學”),即工夫便是道體,道體論對應“躲虛于實”“潛無于有(躲無于有)”,方學漸、顧憲成之學亦有類似的“躲空于實”思惟雛形:“明此體即實而空,非離實而空也。”【28】“躲無于有”在吳應賓之學表現為“無我而備物”:“無我”超出著實,且較之于“四無”,超出得更徹底;“備物(萬物皆備于我)”則是再著實,且較之于“四有”,著實得更切實。躲無我于備物,這樣既能充足接收龍溪學的超出精力,又符合儒學的著實,也就是“躲超出于著實”。
綜合以上諸思惟資源,方以智回應龍溪學:“‘四無’之不成專標以教世,斷斷然矣。”【29】“四無”不克不及包養網獨行,獨行則流弊甚多:“向以竊仁義之藥者罪圣人之方,乃今公開竊任放冥應之藥,包養網價格竊獨尊無礙之藥矣。”“任放冥應”則茫蕩不歸,脫離實學;“獨尊無礙”則異化成自我張揚的捏詞、消解倫理實學的手腕。他由此提出應對之方:“體其無善惡之素,而潤生于善統惡之場。今以成德稱之,甚至善也。”【30】這相當于將“無善”的超出精力感化到“有善”,并在更高的“至善”層次統攝“無善”與“有善”,相當于在邏輯上實現了螺旋發展的閉環,即分、合、再合:(一)錢緒山與王龍溪(許孚遠與周汝登)分主“有”與“無”;方學漸、顧憲成、高攀龍抵抗“無善”。以上是“有善”與“無善”的對峙,是分。(二)吳應賓以“無善”籠括“有包養網價格善”,這是第一層次的合;(三)在吳應賓推進的基礎上,方以智以“至善”包養統攝“有善”與“無善”,這是第二層次的合。第一層次的合相當于方學漸提出的“潛無于有”。通過潛躲,“有”獲得了“無”的所有的,亦可說“無”獲得了“有”的所有的,“無”不是空無一物,而是“萬物皆備于我”,由此升華了吳應賓的“無我”。明清之際的實學思潮重要表現為以實學抵抗虛學,甚至執實以廢虛,實學與虛學彼此不容。方以智繼承發揚方學漸的“潛無于有”“躲虛于實”,接收虛無的超出精力后,表現為綜合的“新實學”:買通虛實,能夠做到“即虛即實”與“即實即虛”:以實學對治虛學產生的荒亡莽蕩之弊,虛者實之;以虛學對治實學的泥跡之弊,實者虛之。在此基礎上,方以智亦創造性提出了新“四無”:“時方舉龍溪四無之標,或嫌之,或倚之。愚者曰:我亦標四無焉:無內無外心之體,無先無后意之動,無遺無過知之良,無實無虛物之格。”【31】龍溪學的“四無”側重于儒學之密教,發掘儒學心性的機密躲;而方以智的“四無”更多表現為消解之無,以相反相對的虛與實為例,通過“公因統反因”的辯證框架,一方面,他通過“無”來消解虛與實,這可視為“躲虛于實”的躍進;另一方面,通過“無”作為公因,可以買通“實”與“虛”的反因間的隔閡,從而為反因之間構建出雙向溝通的前言,不僅能夠“躲虛于實”,亦能夠“躲實于虛”。
王龍溪主超出,要超出著實;方學漸重著實,他批評超出,努力于將龍溪學拉回到著實。由此構成了兩者的沖突,方以智于兩者兼取之,既要從超出著實,以此容納龍溪學,又要針對龍溪學之弊,從超出前往著實,捍衛并強化方氏家學。綜合兩者,即是由著實超出,再由超出前往著實:“行無事,必有事”,【32】著實者必有事,如“必有事焉而勿正,心勿忘,勿助長也”(《孟子·公孫丑上》),超出者行包養無事,如“禹之行水也,行其所無事也”(《孟子·離婁下》),這亦是方學漸“躲虛于實”的思惟進路:“禹乘四載而行無事”。【33】按此,孟子思惟中便具有超出與著實兩種思惟資源,但為什么超出性在儒學發展中被淹沒了呢?方以智亦對此有反思:“行無事者必有事,教猱則法弊。龍威丈人竊禹書,仲尼弊其辜。”【34】年夜禹將超出的精力隱躲在“行水”等實事中,通過“著實”展現“超出”,也可以說是“再著實”。“著實——超出——再著實”的進路不克不及僭越,假如疏忽著實,直接僭越到超出,便會出現“教猱則法弊”,猱如心猿,相當于人心本來具有悠揚向上的習性,超出者好像教猱爬樹,加倍安慰人心的悠揚,蕩而不歸。好像王陽明在天泉證道警示龍溪學“開”的風險,“仲尼弊其辜”,孔子及后儒恰是警覺到超出精力對于儒學的迫害,是以,極力扭轉此學:“教猱升圣,瞾圓道之本而不知回互者”,“甚矣!人包養網 花園之好毒藥也。則《六經》之教公檄者謂為毒毒藥之藥可也。”【35】《六經》代表了著實之學,以此著實,治療超出之病,也可以說以“必有事”制約“行無事”,超出與著實相回互,虛實皆可發揮正向價值:虛實獨行,則兩者皆病;善用之,虛實皆藥。方以智將治病的理論與實踐轉用于儒學,年夜醫貴在明癥,則可以應病予藥:有者無之,無者有之;實者虛之,虛者實之;著實者超出之,超出之著實之,“在人善用之。飲食與藥餌,予奪隨其時。”【36】“集藥善制,不枉其材。皆在籠中,醫醫者來。”【37】由此展現出方以智作為治療醫生之病的“年夜醫王”之擔當,此醫籠可以醫治龍溪學之弊,相當于方以智將龍溪學納進醫籠,糾偏超出之弊,補足了著實的精力;同時,方學漸之學亦可納進醫籠,糾正實學泥跡之弊,接收了超出的精力。這與王陽明在天泉證道時均衡錢緒山與王龍溪的專心分歧,在這一點上,方以智可謂是繼承并發揚了王陽明知己學的真精力。
綜上所述,方學漸評議天泉證道,以著實之學批評龍溪的超出之學,遙接王陽明之教。方學漸對陽明學右派兩年夜代包養網表的分歧態度基礎在于學問,方學漸極力發揚王心齋之學的著實之教,批評王龍溪之學的超出之無,這是其遙接王陽明之教的天然結果。由于方學漸不克不及懂得龍溪學的超出精力,導致批評缺少針對性,亦不克不及真正解決問題。盡管這般,方學漸創造性提出了“潛無于有”“躲虛于實”,但并未展開,由其后學吳應賓、方以智發揚光年夜。方以智接收龍溪學的超出,通過“潛無于有”“躲虛于實”“躲悟于學”,更能有用糾正龍溪學之弊,構成了融會虛實的實學精力。從方氏家學內部來看,從方學漸、方年夜鎮到方以智,方氏家學逐漸開闊,理論日趨高深,可是,始終以包養網回應龍溪學為問題意識,堅持“實”學。從明清之際的儒學走向來看,吳應賓、方以智融會龍溪學的新實學,能夠更有用兼取虛實、有無、著實與超出,具有極強的創新性,且能統包養合天泉證道中的王陽明、錢緒山、王龍溪之說,代表了陽明學理論發展的又一個岑嶺。
注釋
1 葉燦:《方明善師長教師行狀》,《桐城方氏七代遺書》,黃山書社,2019包養網價格年,第3頁。
2 方學漸:《王陽明》,《心學宗》卷四,清刻本,第22頁。
3 方學漸:《王陽明》,《心學宗》卷四,清刻本,第28頁。
4 嵇文甫:《右派王學》,開明書店,包養網1934年,第18頁。
5 方學漸:《王心齋》,《心學宗》卷四,清刻本,第40頁。
6 方學漸:《胡敬齋》,《心學宗》卷四,清刻本,第10頁。
7 方學漸:《王陽明》,《心學宗》卷四,清刻本,第26-27頁。
8 方以智:《容遁》,《東西均》,《東西均注釋(外一種)包養》,中華書局,2016年,第333頁。
9 方學漸:《虛無論》,《庸言》,《桐城方氏七代遺書》,黃山書社,2019年,第126頁。
10 方學漸:《善論下》,《庸言》,《桐城方氏七代遺書》,黃山書社,2019年,第133頁。
11 方學漸:《王陽明》,《心學宗》卷四,清刻本,第22頁。
12 方中通:《方明善師長教師》,《心學宗續編》卷一,清刻本,第5頁。
13 方中通:《方明善師長教師》,《心學宗續編》卷一,清刻本,第4頁。
14 方學漸:《讀天泉證道記》,《庸言》,《桐城方氏七代遺書》,黃山書社,2019年,第138頁。
15 《孟子注疏》卷十三上,《十三經注疏》,中華書局,1980年,第2765頁。
16 朱熹:《孟子集注》卷十三,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中華書局,2016年,第360頁。
17 方學漸:《讀天泉證道記》,《庸言》,《桐城方氏七代遺書》,第138頁。
18 顧憲成:《心學宗序》,《涇皋躲稿》卷六,明萬歷刻本,第11頁。
19 方學漸:《讀天泉證道記》,《庸言》,《桐城方氏七代遺書》,第138-139頁。
20 方學漸:《讀天泉證道記》,《庸言》,《桐城方氏七代遺書》,第139-140頁。
21 方學漸:《讀天泉證道記》,《庸言》,《桐城方氏七代遺書》,第140頁。
22 方學漸:《善論下》,《庸言》,《桐城包養網方氏七代遺書》,第133頁。
23 方學漸包養:《王陽明》,《心學宗》卷四,清刻本,第32頁。
24 王畿:《天泉證道紀》,《王畿集》,鳳凰出書社,2007年,第2頁。
25 葉燦:《方明善師長教師行狀》,《桐城方氏七代遺書》,第2頁。
26 方以智:《約藥》,《易余》卷下,《易余(外一種)》,上海古籍出書社,2018年,第177頁。
27 左錞:《中五說》,《序說》,《青原志略》卷五,江西國民出書社,1998年,第125頁。
28 顧憲成:《心學宗序》,《涇皋躲稿》卷六,明萬歷刻本,第10頁。
29 方以智:《約藥》,《易余》卷下,《易余(外一種)》,第177頁。
30 方以智:《約藥》,《易余》卷下,《易余(外一種)》,第包養行情172頁。
31 方以智:《密之師長教師雜志》,《中國科學院文獻情報中間躲古籍真本叢刊(鈔底稿部門)》第36冊,學苑出書社,2017年,第95頁。
32 方以智:《忘忘》,《藥集》,《方以智全書》第10冊,黃山書社,2019年,第417頁。
33 方學漸:《虛無論》,《庸言》,《桐城方氏七代遺書》,第126頁。
34 方以智:《平稱》,《合山欒廬占》,《方以智全書》第10冊,第356頁。
35 方以智:《約藥》,《易余》卷下,《易余(外一種)》,第181頁。
36 方以智:《炮藥》,《藥集》,《方以智全書》第10冊,第419頁。
37 方以智:《忘忘》,《藥集》,《方以智全書》第10冊,第418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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